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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名单出炉后,奥一网上出现一则网帖,引发众多关注。一名叫“社会需要公平”的网友发帖说,编号为SL1080081000185的保障房申请者李××通过了终审,但李××一家现住房面积为150多平方米,还有不少于两套房子,家里有两辆轿车,他父亲是上市公司高管――― 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任工会主席,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
李世雄,1977年生人,公示的2009年12月31日“存款及理财产品市值”为31899.99元、“证券市值”11748.41元、“商业保险市值”5946.39元。没有房产、车辆,2008年收入12133元,2009年收入7529元。终审结论为: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购条件。
李世雄的父亲确实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出任过该集团的工会主席,后来因病调整为副主席,在2006年退休。当工会主席主要在集团上市之前,有四五年时间,为集团党委委员,相当于副总级别。
李世雄认为:我爸是有资产,但跟我没关系。
深圳此次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是:成年子女可以单独申请保障性住房,资产也是计算申请者本人以及共同申请者的。从法律政策上来看,无论李世雄的父母多么富有,只要李本人的资格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
成年子女申请保障房自然是以自身的条件来申请的,与父母有多少资产无关,但是主管部门应对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相应家庭的财产状况进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审查。人们质疑的不是富二代,而是审查的公正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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