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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水客”是指受走私团伙雇用,以赚取“带工费”为目的,频繁往来于粤港、粤澳之间,通过旅检等渠道,把涉税货物或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化整为零,携带、运输进出境的人员。他们混杂在数十万客流之中,每天携带数量不等的物品频繁进出境,犹如蚂蚁搬家一样。
“水客”走私物品主要为体积小、价值大、科技含量高或品牌价值大、市场紧俏的应税商品,如手机等高科技电子产品,名牌穿戴用品,营养保健品等。通关时,“水客”多采用人身藏匿(冬季)、随身携带或行李装运等,近来有水客集团在口岸附近临时要求旅客带东西过关,并向旅客支付一定费用。
海关总署公告重申,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
搬家式走私为何屡禁不止?
一、国内价高,是物价监管部门的问题;
二、制假售假严重,是商品质量监管、管理部门的问题;
三、不购买国产的,是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心存芥蒂,是政府监管下伪市场经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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