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阴阳"与"对立统一"的种属关系 在哲学和逻辑中与阴阳概念联系比较密切,并且最为接近的就是"对立统一关系"或"矛盾". 对立统一是两事物或一事物内部对立着的相互依赖又相互排斥的关系; 矛盾关系是在同一个属概念下两个种概念之间的一种不相容关系.这两个种概念就是阴和阳. 阴阳是"对立统一或矛盾关系"的一种划分或细分,两者是种属关系.对立统一规律是"阴阳"的上位属概念,阴阳则是对立统一的两个下位种概念. 阴阳是互不相容又紧密联系的两个对立面的一对性态或属性.阴阳的内涵互相否定,一个概念"阴"肯定对象的阴的属性,另一个概念"阳"则以否定阴概念所肯定的属性,作为阳对象的属性; 阴阳的外延互相排斥,又相互互补,其总和等于它们最邻近的属概念的外延,即两个种概念外延的和或并. 阴阳是对立统一或矛盾关系中两个不同性态,属性的一对哲学或逻辑范畴的概括,就是两事物或一事物即相互依赖,相互联系,又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相反相承的一对并列的种概念. 阴阳是属性,是性态,是事物特性相对或相反性态的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是一对事物或同一事物两个方面,两种性态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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